第181章

  像黄平这种家中没有长辈出来做主的情况实在太少。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这句话不是闹着玩的,没有经过父母同意,就是私婚,没有媒妁程序,就是苟合,这个更加严厉,所以通常媒人都比较拽——不信可以参考巨著《金瓶梅》。
  当然了,黄老爷这种情况,媒婆肯定是喜欢的,这位看样子当场就能做主,一副金三角作风……到需要长辈出场的时候,估计会有一两个又聋又瞎的老头出来撑门面的。
  就这样阎婆子不停推介各家小姐,黄老爷坐在上首似听非听,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过去,黄志诚是越听越烦躁。
  他知道自己的条件不错,所以媒婆一开始肯定会拣一些条件差不多的女孩子介绍给自己,然而这就意味着裹脚——不裹脚的那是特例,肯定不会出现在第一波推介中。
  更令人郁闷的是,在这个过程里,他是不能流露出“我要找个大脚老婆”这种主观愿望的……一旦被媒婆传出去,那么黄老爷顷刻间就会变成士林笑柄。
  一切必须很自然的发生:媒婆介绍到某个大脚妹子,媒婆拼命掩饰,媒婆拼命夸赞妹子家其他方面的优势,黄老爷被蒙骗,黄老爷被媒婆高超的语言技巧转移了关于大脚的注意力……
  这就叫社会学——当整个社会都病态到以裹小脚为尊贵标准的时候,某些人必须行事很小心才能不被人当成异类看待。
  阎婆子最终还是失败了。
  黄老爷在听完阎婆子的推荐人选后,礼貌地说一句:“阎媒人辛苦了,待我斟酌一二。”之后放点赏就打发走人。
  接下来是马婆子,某人在眉飞色舞中开始接受新一轮轰炸。
  黄志诚这时有点后悔:自己之前算是失职了。如果早两个月开始操办婚事,那么现在就不需要这么急迫:一旦自己按计划进入熊文灿的幕府,到时候婚期不配合怎么办?事后再去福州的话,耽误事怎么办?
  总之,因为某些上不得台面的原因,造成了眼下这种尴尬局面,还有可能拖累到正事。
  “唉,之前还是太得意忘形,要想办法弥补回来才行。”黄老爷这时已经魂游天外了。
  不知不觉间,面前口沫横飞的媒人已经换成了金婆子,黄志诚也已经煎熬了足足一个半小时:“明天让管家来听!”看着金婆子手中的小册就快翻到底,黄志诚不无轻松地想到。
  就在这时,转机出现,黄志诚的耳朵里,今天第一次听到了“包脚”这个关键词。
  不动声色地轻咳一声,一旁早有小厮捧来唾桶,黄老爷吐口水,擦嘴,然后顺势起身去后面消解……坐了一个多小时,又喝茶什么的,总要允许老爷方便方便吧。
  方便完后,黄平再一次回到花厅,用湿手巾把子擦擦脸,黄老爷这一刻貌似精神矍铄了很多:“嗯,方才那户人家,你从头说来。”
  金婆子不疑有他,就将刚才被打断的那户人家的故事,从新道来。
  这户人家姓钟,在杭州城里名望不显,不过确是缙绅无疑。钟老爷祖上是正德年间琼州名臣钟芳的边系旁支,钟家世代诗书传家,这期间也是几起几落,好在家规严谨,少有子孙不肖之事,每隔一些年头,总有人出仕,故而家运不坠。
  钟老爷本人做过一任南京国子监司业,一任知府,前几年魏忠贤得势,钟老爷一看朝局势头不对,果断致仕,现如今赋闲在家。
  钟家有二子一女。长子以举人出仕,现任广东南海县县丞,次子无功名。
  而媒婆打算推销给黄老爷的这位,便是钟家的嫡长女:闺名钟秀秀。
  钟秀秀之所以被金婆子放到册子的最后,是有原因的:钟家这位大小姐,小时候被拐卖过。
  当年钟家小姐被拐子骗走的时候,只有5岁,后来被卖到温州偏僻的平阳县一户许姓乡绅家里。所幸这许乡绅买人,是因为家中七子,独缺女儿,当初看钟秀秀聪明乖巧,便从拐子手里买来当义女抚养。
  所谓乡绅,其实就是乡下人,这乡下没那么多讲究,钟秀秀从小便没有裹脚。事情一直到钟秀秀十六岁那年,才出现转机:拐子因为另一件案子被抓进衙门。
  几把夹棍拉下去,拐子在公堂上屎尿横流,当即开始吐口,然后越吐越多,钟秀秀这一桩也夹杂在其中。接下来就顺理成章,钟老爷当时致仕不久,闻讯一张片子递到仁和县衙,连带着使唤银子一并赏下,衙役们当即卖力做事,没几天就把二拐子捉拿归案——拐子之间转手小孩很平常。
  钟家大小姐终于被找到。
  当钟老爷10余年后再见到自家女儿时,钟秀秀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,英姿飒爽……从小有7个哥哥领着玩,不飒爽也说不过去。看到已经改名许宝儿,容貌酷似自己的钟秀秀,钟老爷当即嚎啕大哭一场。
  这之后就是两家谈判了:许乡绅夫妇是拿钟秀秀当小棉袄养大的,从小吃穿不缺,丫鬟婆子这些都有配备,对女儿并无半分亏待。现如今养成大姑娘了,眼看着就要谈婚论嫁,咳……人家亲爹出场啦。
  钟老爷这边首先是庆幸:女孩儿被拐走,卖到青楼伎馆再平常不过,钟秀秀能在许家安稳长大,这已经是侥天之幸了。
  其次是难办:又不是天天挨打的童养媳,理直气壮领走就完事,人家是当小姐养大的!

上一章目录+书签下一章